庆阳市集中开展燃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09.12.2015  23:23
  为认真汲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燃气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庆阳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庆阳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分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市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输送燃气的企业、厂矿、商场、市场等场所。

      整治重点为相关证照不全的;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组间、液化石油气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或密闭房间的;灶具等天然气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密闭房间内、未安装机械排送风系统、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等控制装置和泄漏装置的;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的;燃具与管道连接软管不符合规定的;用气的爆炸危险场所未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燃气钢瓶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报报废的;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未进行安全检查和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未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的;燃气充装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按时检验的。

      专项整治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联合领导机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任务,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做好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取缔的依法取缔,切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