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04.07.2014  14:48

      日前,嘉峪关市院党组召开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莫文秀组长和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系列讲话。6月30日,又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和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看紧权力笼子、敢于监督作为”的署名文章,通过集中学习讨论,大家深刻领会了“两个责任”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进一步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学习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和意见。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认识
        市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在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学习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莫文秀组长和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系列讲话,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艰巨性与长期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机关加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高检院、省院的要求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对于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任何时候都要把检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不断进步,在检察工作中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二、坚持担当,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
        市院党组和检察长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真正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推动者、引领者和实践者。一是要党组主动担当责任。市院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要强化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检察长(党组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举措,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要主动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与其他检察工作的发展共同谋划。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出工作部署,全力抓好落实。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环节,检察长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解决,班子成员要守土有责,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三是要强化表率意识。检察长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以上率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四是要坚持正风肃纪。要把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能。要紧盯“四风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坚决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不正之风,着力树新风扬正气。要更加注重对队伍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好教育的引领、制度的规诫、监督的保障作用,使铁规禁令在纪检监察机构生威发力,进一步夯实检察人员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五是狠抓厘清责任和责任考核。要厘清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制定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分别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权力清单,明确责任标准、责任内容、履责要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市院各部门、城区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坚持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对班子成员、部门、城区院及个人的年度考核。六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提醒制度。实行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市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城区院检察长约谈制度,及时了解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切实把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七是要选好用好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和选作风好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切实履行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职责。
        三、落实“三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责
        市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的监督责任。一是要积极协助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通过学习上级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新要求、新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定期汇报情况等,当好市院党组的助手和参谋。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人员牢固树立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就是渎职、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观念,强化监督意识和使命意识,坚决防止和纠正好人主义、不敢担当和形式主义,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检务督查、重点案件评查、开展“三重一大”监督等,强化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市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围绕检察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追究,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派驻纪检组不允许分管检察业务,确保专司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执法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大对自身违法违纪案件预防和查办的力度,坚决查处检察队伍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切实防止大的查小、小的查没,敷衍了事,同时,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责”制度。五要健全内外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要有效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要加强与政治部、机关党总支和案件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案件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真正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形成自身反腐倡廉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