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第一起民事类案监督检察建议被采纳

21.11.2019  17:22

      近日,白银市院收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典当合同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的复函,复函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该类案件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进行答复,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今年6月份,该院在办理某典当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发现法院在审理抵(质)押权不成立的典当合同纠纷案件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办案检察官通过类案检索,结合本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5起类似案件,对白银市两级法院办理的12起典当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审查,发现法院在审理抵(质)押权不成立的典当合同案件时,存在认定不一致、判决尺度不一的情况。该院在认真梳理、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典当合同纠纷判决司法尺度,指导本辖区内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民事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认真研究相关内容,采纳了检察建议意见。复函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调研,指导辖区法院正确开展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该检察建议系白银市院首次针对案件性质相同、情节相似的类案提出的民事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有效地解决了抵(质)押权不成立的典当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上的争议,为办理类案提供了依据。类案监督是从个案办理中发现和聚焦一些制度性、普遍性的问题,促进了一个领域或一类问题的解决,符合“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对提高监督效率、优化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建议是我们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制发检察建议不在多,而在精准,只有把问题指的精准,有理有据,有可行性、操作性,才能得到认可。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类案检察建议工作力度,力争让一个检察建议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白银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顾唤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