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立足检察职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2.09.2014  18:39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酒泉市检察院针对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以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为切入点,以构建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管理新机制为总抓手,着力解决影响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大事、难事、急事以及关系民生的实事,着力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四风”方面主要问题,努力实现积极主动履职和严格规范执法的统一。对内抓好整章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大力提升机关效能;对外着力解决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使全体干警的群众意识明显提高、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检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让广大干警和群众看到了检察机关作风的新变化、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新成效。
        着眼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筑牢工作保障基础。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中央 “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相关要求为准则,按照院党组统一部署,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衔接配套、注重长远的原则,切实抓好整章建制工作,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经过对原有制度的认真梳理、筛查,废止与法律、规定精神不一致的制度规范2项,修订原有制度18项,新建制度20项。比如,通过新建《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与考核制度》,把理论学习的“软任务”变成可量化、可考核的硬指标;通过修订《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律师阅卷暂行办法》,使执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把人民群众对检察执法的知情权落到了实处;通过新建《关于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涉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最终处理结果向人大、政协机关报告的规定》,主动把检察机关的案件查办过程置于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之下。同时,在制度的废、改、立上,注重体现制度的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长期管用,防止照抄照搬、内容空洞繁杂、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使制度建设更加符合作风建设要求、更加符合工作规律、更加符合检察干警和广大群众意愿。
        加强内部管理,以“铁规”治检确保作风纪律转变。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各项禁令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的要求,院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部门以身作则,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了各项铁规在全市检察机关有效贯彻执行。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着力整治机关内部“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九种流行病。控制发文精简办会,内部会议尽量精简或合并召开,参加会议也倡导讲短话、言简意赅;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严格执行廉洁从检相关规定,杜绝出入私人会所、拥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班子成员每人对口联系包挂一个基层院,以“两联系、两促进”和“保三农、促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企业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至目前,市院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同比下降37%,文件简报同比减少26%,会议费用同比下降50%,业务招待费用同比减少9万元,仅为2.2万元,市院公务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领导不配专车,清退办公用房564.8平方米。
        力推专项行动,以行动实效打通“最后一公里”。继续深入开展“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行动。两级院联系100户企业和100个项目,深入企业项目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项目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制度33项,依法办理涉企涉项刑事案件43件81人,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3类92条,开展法律宣传120余次,开展预防咨询36次,举办各类法律集中宣讲活动51场次,受教育企业项目员工达5000人,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大力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各级涉农职能部门,逐乡逐村调查摸底,共清理出大额惠农补贴资金32项,涉及资金总额4亿多元;清理出涉农项目162项,涉及资金总额7亿多元。立案查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件7人,批准逮捕3件3人,救助农民工125人,追讨欠薪1375520元;批捕非法经营假种子、假化肥等刑事案件2件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件3人,侵害农民利益的盗窃犯罪案件10件26人,起诉涉农刑事案件14件15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检务公开,以司法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充实丰富了检察宣传栏的内容,增加检察工作动态;在案管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查询设备,设置了专门的控告申诉接访室、律师会见阅卷接待室等办公场所等便民设施;开通了市院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开设了办事指南、在线举报、检察长信箱等便民窗口,对控告申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管理流程、律师阅卷、民行案件办理等都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硬件调试和人员培训,确保酒泉市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按时上线,确保除涉及国家安全、反恐怖和未成年人之外的案件全部公开。此外,通过加大检察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多地认知和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群众等50余名代表开展参观、座谈、评检活动;先后就市院民行工作、自侦工作专题向人大做了工作报告;编印发放《检务公开手册》7000册、《酒泉市廉政警示教育读本》和《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读本》5000余册;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向机关干部和群众发送预防职务犯罪短信12万余条,在城区中心商业区滚动播放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宣传片11部,与酒泉市电视台联合制作7部公益广告宣传片在全市电视台同步循环播放,有效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了解。
        加强信访工作,以促进和谐体现司法为民。一是严格执行“四单一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使接待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联络,争取把各类涉法、涉诉化解的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加强信访基础建设,修建与办公区相对独立的检务公开大厅和控申信访接待大厅,配套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二是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制定了《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审查案件,亲自组织查处,亲自审查处理意见,亲自做好息诉工作;深化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大信访案件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份化解方案、一份措施”的工作要求,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三是积极开展重大社会矛盾集中排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排查清理的范围,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了清理登记,准确地掌握全市检察机关积案情况,对排查出的积案,逐案建立工作台帐。对交办的4件疑难信访申诉案件采取包办、交办、督办等形式,及时进行了处理。
      注重统筹兼顾,以教育成果助推检察事业。市院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争先创优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确保了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主要检察业务工作进步明显。刑检工作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11件699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42%和38%;提起公诉952件1267人,同比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1%和6%,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自侦工作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27件34人,同比上升58%;其中大案17件23人,同比上升70%;要案3件3人,同比上升50%,大要案占到全部案件数的74%,其中100万以上特大案件2件2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1件24人,同比上升2%。诉讼监督工作监督立案23件30人,监督撤案35件,纠正漏捕3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次);追诉23人,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支持抗诉3件,法院审结并改判3件;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