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注重从“百姓话题”中彰显群众的主体地位

12.06.2014  13:37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水市检察院注重从“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等问题上关心关注群众生活,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彰显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树立为民意识,增强亲民理念。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和契机,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强化群众观点、立场和主体地位教育,坚持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增强干警执法为民自觉性,树立检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开展多种活动,真心服务群众。深入持续开展“法律五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等活动,对困难群众,通过走访慰问,从就业指导、款物扶持、创业帮扶、政策宣传及心理疏导几个方面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树立生活信心。
          搭建服务平台,解决群众诉求。 在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方便群众举报、申诉、控告,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基础上,探索派驻检察室和聘请检察联络员等模式,搭建延伸法律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服务群众工作等平台。继续坚持定时间、定专人、定时限、定方案的“四定”和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的“四包”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天水市检察机关推行的“”“”“”“”“”的“五步工作法”和“主动送访约访”做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依托检察职能,依法查办案件。从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利益保障、最关注的公平正义等问题入手,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介入重大矿难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监管安全事件调查,严查背后的渎职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司法不公等现象作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联系机制,推进阳光检务。深入推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制度,通过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学校,走入基层,走近群众,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感知群众的脉搏,体察群众的情绪,发现问题的症结,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建立并推行公开承诺办实事制度和检务公开等制度,使检察决策和工作能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更好地为群众送法律、送服务、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