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院强化五项措施惩治行贿犯罪见成效

19.06.2015  15:09

      6月18日,武威市院今年上半年查办行贿案件人数占立案人数的59.18%,查处行贿案件比例首次超过贪污受贿案件。这是该院积极运用现有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行贿和受贿统筹查,有效惩治和震慑行贿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运用最新理念。行贿和受贿是一种对合犯罪,也是腐败现象最严重、最突出的表现。针对过去“重受贿轻行贿”的执法观念,深刻认识行贿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把查处行贿犯罪与查处受贿犯罪做到同步部署、协同查处、灵活处理和严格执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等领域的行贿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紧紧抓住行贿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突出查办行贿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特别是严厉惩处主动行贿、多次行贿、向多人、多单位行贿的犯罪案件,严厉惩处行贿数额大、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厉惩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行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
      深挖窝案串案。工程建设、医疗卫生、规划采购等领域行贿犯罪比较突出,多有一个行贿人背后有一串受贿人、一个受贿人背后有一串行贿人等群体性特点。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执纪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运用涉嫌行贿线索资源,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强集约办案、规模办案效果。
      坚持宽严相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用少用拘留逮捕措施,对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贿犯罪嫌疑人,一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使同类案件重大行贿人消除顾虑,主动投案。兑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立案的近80%行贿人包括投案自首的8人采取取保候审。
      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作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反馈结果。通过亲属劝告投案,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展案源渠道,提高发现犯罪能力。利用举报宣传周活动,宣传查办行贿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全国重大典型案例,发挥舆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