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大力实施先锋引领五项行动

02.06.2016  17:18

      为全面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酒泉市院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把市院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锻造成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和时代先锋,近日,酒泉市院党组制定下发《2016年先锋引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先锋引领五项行动。
        一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先锋富民”行动。市院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紧密结合“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等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依法打击破坏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业经营、管理运行的犯罪,严肃查办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改革、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以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保障国家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水平。依法打击侵犯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危害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的犯罪,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是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先锋兴业”行动。市院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十三五”时期发展理念、奋斗目标和各项举措,严厉打击影响和制约工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促进形成多元支撑的现代工业产业格局。深入开展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公路、铁路、机场、水利以及数字信息工程的建设、运行、经营和各种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促进提升基础承载能力。强化对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形成吸引投资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是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实施“先锋创业”行动。市院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坚定不移的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把“双创”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带头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潜力,争当创业服务表率;带头落实承诺公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赢得群众满意。党员争星夺旗争当创业服务先锋,坚持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亮明党员身份,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争当星级先锋、争夺流动红旗、争创满意窗口,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当好标杆。
      四是围绕城市建设,实施“先锋惠民”行动。市院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以敦煌文博会为契机,以打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国际明星城市和戈壁明珠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扬“盯住干、马上办”的优良作风,立足检察机关党组织职能作用,鼓励党员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争当和谐惠民表率和勤政为民先锋,纵深推进“民情流水线”工程。
      五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实施“先锋为民”行动。市院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不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酒泉市委《关于“六个问责”的实施细则》、《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等内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大局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纪律作风更加严明、执法司法更加公正、能力素质更加过硬、服务群众更加有效,树立全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