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侦防工作会议

15.03.2017  12:32

        3月10日,酒泉市院召开全市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院侦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侦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7年全市侦防工作任务。会议分组座谈讨论了当前侦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当前侦防队伍中可能存在的模糊认识。市院党组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基层院侦防部门负责人、市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合实际对开展好全市侦防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突出办案重点,努力提升办案水平。要加大办案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重点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反映集中,处在重要岗位且有可能提拔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扶贫脱贫、支农惠农等环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案件;重点查办阻碍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重点查办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证照办理等环节发生的的索贿受贿犯罪;重点查办涉农惠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渎职犯罪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稳中求进,保持办案力度不减。要转变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把办案导向和主要精力放到查办大要案上来,努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市院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自办案件工作,积极领办职务高、数额大、领域和身份特殊等在全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带动全市自侦部门积极、深入查办大要案。基层院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办侵犯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上,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全面、依法取证,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把审查证据合法性作为侦查终结前的必经程序,进行全面再审查,提高案件整体诉讼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无罪案件和凑数立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认真查找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消除办案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重大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扎实深入开展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化专项行动成效。要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持续抓好扶贫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持续监督乡镇、村、涉农部门公开涉农惠民资金,抓好各检察室、检察联络室检察联络员培训工作,与乡镇正式设立的检察室联合,做好乡镇、村干部及村民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要持续推进“两联系、两促进”工作。积极与发改委联系,了解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就联系服务重大项目与发改委会签文件,实行分级联系、领导包挂,确保联系服务责任的落实;要继续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及预防监督等工作。要做好服务非公企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出台的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组织辖区内非公企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提升非公企业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和掌握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部署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针对机关、企业、涉农领域、社区分别设计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材料,通过邮政公司投递员发送到机关、单位、企业、乡镇、社区及群众手中,进一步扩大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覆盖面。
        五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侦防队伍稳定。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两级院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深入细致做好侦防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教育和引导侦防干警以更高的政治意识,更宽的眼界视野,更多的责任担当,摈弃思想偏差和认识误区,正确看待去留改转,时刻把组织需要放在个人利益之上,保证工作稳定和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