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召开全市案件管理工作会议

24.03.2015  17:53

      近日,平凉市院召开了全市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院副检察长张杰主持,市院纪检组长、调研员,监察、案管、侦监、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各县(区)院分管案管、侦监、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案管办主任、侦监、公诉科长(或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4年全市案件管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案管工作。会上,张杰副检察长结合全市案管工作现状,就如何贯彻落实省院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案管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
        一要明确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履行内部监管职责。两级院案管部门按照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案管职能,依法科学有效管理,统筹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当好参谋助手。
        二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狠抓履职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两级院要充分认识案件管理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认真谋划,科学统筹,配强配齐案管流量,全力保障和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三要积极作为,大胆创新,推进案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全市实际,两级院从4月起正式推行批捕、起诉案件自动分案工作。把办案部门违法处置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作为今年流程监控的重点。严格按照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确定专人,建立专门账户,单设涉案款物保管室,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规公开案件信息,不断提高检察统计质量,确保高检院、省院和市院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