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院召开“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推进会

07.07.2014  18:49

        6月30日,敦煌市院召开“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学习了省院路志强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并就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路志强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会议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形成党组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预防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协作落实,全院干警参与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是要明确任务、严格标准,建立规范的“三级”派出机构,选好用好“三员”人员。要严格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在涉农部门设置“联络室”、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室”、农村社区设置“联络站”,要选聘好相对应的“特约监督员”、“检察助理员”、“检察联络员”,把检查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惠农政策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
        三是要强化监督、及时查处,不断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三级“派出机构”的作用和“三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发现和获取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查处,保证惠农资金不被侵占、贪污、挪用,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四是要检力下沉,服务基层。要以“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乡村农户,宣传法律法规,排查化解矛盾,帮助健全制度,着力监督权力运行和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推动惠农政策全方位公开实施,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积极构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五是要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全体干警要严以律己,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做到“七个不准”,即: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和土特产,不准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不准干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不准接受乡村干部吃请。对违反要求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