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副市长尚桢向全市人民作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17.06.2015  20:07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陇南市副市长尚桢向全市人民作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陇南市副市长尚桢发表“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为扎实搞好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陇南市副市长尚桢代表市委、市政府于6月15-17日在陇南电视台黄金时间向全市人民发布“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尚桢副市长指出,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的确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营造遵章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机制,我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但从当前形势看,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在一些行业、领域还存在安全隐患,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于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巩固全市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尚桢副市长强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可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以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为主线,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依法守纪,不违章操作,不冒险蛮干,掌握安全知识和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尚桢副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将“安全生产月”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月”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月”。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普及活动,增强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强化人们的安全观念,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倡导安全生活方式。

                  最后,尚桢副市长强调,安全生产关系千家万户,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