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推进

15.10.2014  12:40

  原标题:我市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推进

   中国甘肃网10月15日讯 据定西日报报道(记者 田润鹏)为了开展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保障其正确履行职责,有效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以上罚款、以及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报法制机构备案,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范围。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行“一案一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备案,提交备案报告、备案表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备案审查登记表,并向法制办提交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从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适合,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登记的决定。对不予备案登记的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与整改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在10日内进行整改,上报整改报告。备案审查期间,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备案审查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且已经受理的,备案审查终止。2014年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10个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市直部门共报送备案29件,全部予以登记,并把备案审查情况抄送检察院。全市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工作扎实推进,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