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管理

03.03.2016  11:45

为积极营造生态宜居、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规范建筑工地渣土清运、混凝土罐车运输等过程环境治理,天水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管理对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工地及有关单位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对建筑工地土方开挖及运输车辆施行预申报制。二是对运输车辆施行通行证制。三是加强出入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六不出场”制度,即工地大门出入口硬化不到位的不得出场;运输车辆未全部密封的、有可能遗撒的车辆不得出场;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的、车体车轮不整洁带泥上路的、车牌号不清的车辆不得出场;箱内渣土超过箱体高度的、未采用帆布或制式箱盖全封闭有可能遗撒的车辆不得出场;未取得《建筑工地出入场通行证》的车辆不得出场;未经现场专职管理员检查登记的车辆不得出场。四是社会监督,实行公众举报制。五是依法履职,加强联合执法制。(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