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兰州市轨道交通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检查

29.05.2014  17:05
甘肃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兰州市轨道交通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杨栋梁局长在甘肃省安全生产汇报会上的讲话要求、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兰州市轨道交通及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委办于5月20日至23日,组织省建设厅和兰州市政府,邀请燃气、土建、机电、通信、给排水、电力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及其范围内的管线改迁项目,兰州市上跨下穿等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工程发包、承接、分包、转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条件备案、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的履行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对各类管线迁移及保护情况。
   
    5月20日,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周仲平带领第一检查组对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TJH-10项目部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组向责任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报送至检查组;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组将依法按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周仲平副局长强调,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落实好以下要求:一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二是严格各种安全准入;三是认真抓好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五是加强协作,着力做好分包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