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质量技术稽查局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深入推进

14.06.2016  17:17

 

为有力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根据省、市相关要求,酒泉市质量技术稽查局以化肥、农膜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行动。

今年3月初,根据酒泉市春耕实际,酒泉市质量技术稽查局不等不靠,不失时机的组织开展了2016年农资执法打假行动,重点查处化肥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和农膜厚度不达标等违法行为,推动“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一是细化工作,确保农资打假行动深入推进。为切实增强农资打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研究制定了《化肥农膜生产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登记表》和《化肥、农资企业电商营销调查登记表》,从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方面对农资生产企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行动。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生产企业全覆盖。通过调查摸排,罗列辖区化肥、农膜生产企业清单,深入企业对生产车间、成品仓库、检验室等认真仔细检查,查看生产现场、成品包装入库、检验原始记录等是否规范。三是开展执法检查抽样。在检查中发现出厂检验不规范等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抽样。四是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减小社会危害后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职权,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批次抽样后实施查封,防止产品出厂销售,扰乱社会市场秩序,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根据检查发现的违法线索和检验不合格报告,对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酒泉市质量技术稽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6家,农膜生产企业6家,执法检查抽样8家企业12个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8批次产品,发现生产磷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标注违法行为1起。下一步,该局将对涉嫌违法农资生产企业立案查处,督促落实出厂检验主体责任,确保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取得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酒泉市质量技术稽查局将继续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全面促使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化,力争提升稽查执法工作社会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