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质监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督查整治

10.08.2015  12:07

 

近期,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在用电梯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酒泉市质监局对全市七县(市、区)大型商场、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重点围绕各县(市、区)质监部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电梯使用单位在用电梯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以及维保人员资质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各县(市、区)政府,督促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要求使用管理及维保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至目前,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中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68家、电梯844台,发现电梯安全隐患26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26份,封存停用电梯18台,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电梯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