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联扶工作进入常态化推进阶段

16.08.2014  22:57

  8月14日,记者从全市联扶推进工作会上获悉,上半年全市各级联扶单位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达5.73亿元,实施各类项目286项,联扶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推进,逐渐进入常态化推进阶段,效果显著。

  据悉,上半年全市各级联扶单位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达5.73亿元,实施各类项目286项,为群众兴办实事1271件;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2.7亿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6982万元。同时,各联扶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今年“三农”工作重点,把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养殖规模、农民技能培训等作为联扶工作的重点,帮助支持联扶村培育发展富民产业,规模养殖、中药材、高原夏菜、百合等今年有了长足发展,这些产业逐渐成为农民增收脱贫的主导产业。仅在今年上半年,榆中北山就已完成4.8万亩中药材种植;永登西北片区的通远、七山、民乐等乡镇新发展羊舍44万多平米,羊只存栏达到近37万只。

  据市委联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联扶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深入推进阶段,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三县和七里河区,缺乏积极的推进措施和督查考核,干部普遍“走读”不进村,联扶主要靠省级、市级联扶单位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部分联扶单位工作出现了放慢放缓的情况,项目资金投入有所减少,特别是去年已经实现整村脱贫的联扶单位表现尤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联扶单位协调落实资金同比减少12%,帮办实事减少8%。还有些单位轮流驻村蹲点制度落实不到位。例如,今年上半年市社科院、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就没有落实干部驻村的要求。

  在当日的会上,市委还对永登县委、榆中县委未按时落实联扶工作问责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2013年12月,市委、市政府对全市2013年度扶贫工作考核中,永登县红城镇徐家磨村、华山村未通过考核验收,榆中县甘草店镇咸水岔村、好地岔村被确定为整村脱贫不合格村。

  按照相关规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通报,要求“永登县委、榆中县委分别对考核不合格村所在的红城镇、甘草店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职务调整或免职,并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但永登县委、榆中县委在接到通知后,虽然对相关责任人作了一定处理,但未按市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或免职,直至2014年8月8日才对各自所属相关乡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进行了免职处理,属于“执行上级要求不利,履行尽责不到位”。经市委研究决定,对永登县委和榆中县委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永登县委、县政府和榆中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于今后联扶工作的考核问题,市委联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委联扶办将只负责考核各县区委,联扶组长单位由各县区委负责考核,联扶单位继续由组长单位考核,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