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编委对市检察机关申请派驻检察室机构设置迅速批复

14.12.2016  00:37

        依照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检察室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检察院《关于尽快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嘉峪关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市院党组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协调,部署具体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为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黄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建明同志任副组长,政治部、预防处、研究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嘉峪关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乡镇(社区)派驻检察室及人员编制相关事宜加力进行推进。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同志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德金,多次向市委书记柳鹏和市长王砚、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专题汇报派驻检察室有关工作,得到了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大力支持。
      2016年12月5日,嘉峪关市委编办特事特办,根据甘肃省编委通知精神和甘肃省检察院要求加快成立派驻检察室的通知要求,快速协调召开嘉峪关市编委会议,专门研究审议市检察院在3个镇6个城市社区派驻检察室及人员编制有关工作。经研究,嘉峪关市编委同意市检察机关在长城区新城镇、新华社区、大众社区,镜铁区文殊镇、昌盛社区、明珠社区,雄关区峪泉镇、福民社区、祁连社区共3个镇6个社区设立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同时明确:派驻检察室负责人分别占市院政法专项编制3个名额、占城区院政法专项编制6个名额,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由检察室所在镇和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嘉峪关市编委对市检察院在乡镇社区申请派驻检察室及负责人的批复,标志着嘉峪关市检察院派驻三镇(社区)检察室定编成建制运行。12月6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召开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室揭牌成立大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德金主持大会,邀请市委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市编办领导参加揭牌成立大会。会上,市编办领导宣读嘉峪关市编委《关于派驻乡镇(社区)成立检察室的通知》,检察长蔡玉霞宣读检察人员任职(聘请)决定。自此,市检察室人员定编到岗,派驻检察室顺利成立。嘉峪关市院此举对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法治建设,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接触范围,方便听取社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更直接、更真实的遵循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