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通报十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问题

11.02.2015  13:03

  原标题: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

  市纪委通报10起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2月1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李晓霞) 近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办法》,市纪委就10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关于西固区金城公园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10月1日至7日,西固金城公园在重新修缮向社会免费开放之际,期间仅用餐消费累计达90600元,平均每天消费12942余元,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西固区纪委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金城公园主任孙发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区住建局局长颜东敏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七里河区社保局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5月至10月,七里河区社保局先后5次在西太华商场办理贵宾卡57306元,2次在东部市场用转账支票支付21260元,用于购买工作服,人均消费2618.9元,还有3761元冲抵职工餐费。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七里河区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区社保局局长滕勇春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5月,在“五城联创”和“兰马赛”期间,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先后在甘肃百凰商贸有限公司、国芳百货购物广场、亚欧商厦为职工购买服装,共计花费公款172817元,人均2367.36元,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城关区纪委分别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街道党工委书记滕泽亭、主任李晓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关于七里河区水务局沈家岭电灌管理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9月3日,沈家岭电灌管理处在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商厦购买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共计消费公款71996.9元,且购买的部分商品属私人用品,严重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七里河区纪委给予直接责任人李俊(出纳)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副主任彭宪光党内警告、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该单位负责人王丽英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五、关于市城管执法局张俊生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4月29日,市执法局垃圾收费管理处处长张俊生接待外地来兰考察组,午餐消费白酒4瓶、烟6包,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市执法局给予其诫勉谈话。

  六、关于兰州新区组织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8月18日,兰州新区组织部在开展座谈和学术报告活动期间,在兰州东方宫清真餐厅一次消费5779元,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兰州新区纪工委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韩玉金诫勉谈话。

  七、关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徐爱丽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1月13日,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徐爱丽个人银行信用卡在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商厦分三笔购买私人物品,共计消费10064元,并开具了一张客户名称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的发票,对单位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八、关于城关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社区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6月27日,段家滩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在兰州天沁生态园公款消费6958元,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拱星墩街道给予该社区书记段尚平、主任刘伟诫勉谈话。

  九、关于永登县公安局局长贾波履职不严的问题

  2014年8月15日,永登县公安局财务人员邹品勇(已问责处理并通报)从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为自己购买私人物品,开具了办公用品的发票,经县公安局局长贾波签字后予以公款报销。贾波作为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应负领导责任,市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

  十、关于七里河区政府办公室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

  2014年11月13日,七里河区政府办公室在兰州皇家国宴餐饮有限公司(七里河店)进行公务接待,消费公款3200元,其中红酒、白酒消费942元,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七里河区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科长李国华诫勉谈话。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者,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发挥执纪监督作用,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快查快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