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中秋”、“国庆”重要节点督查情况
近日,市纪委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效能办等单位,组成5个督查组,对“两节”前后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提前着手、抓早抓小,认真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从全市整体执行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问题依然突出。
市纪委通报指出,主要问题存在于以下五种情况:
一是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有些单位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时紧时松,缺乏长期性认识和连续性作为,层层抓落实的力度不大,层层传导压力的办法不多。有的单位教育形式不灵活、安排部署不细致、监督检查不经常、执行纪律不严肃。有的单位对上级转交办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不够,敷衍塞责,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单位长期零查处零通报,有些市直部门甚至不遵守月报、周报制度,不上报统计报表等等。
二是制度执行刚性不足。个别单位钻空子、搞变通,违规问题由明转暗、由近转远、由大转小。如:有的单位将公务接待由酒店、饭店转移到农家乐等地方,有的由市区转移到郊区,有的将大额度开支采取细水长流、小打小闹的形式做账,这些都充分反映出执行制度缺乏刚性,存在打折走样等问题。
三是账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措施不具体、监督不到位、监管滞后。有的单位虽然有其业务特殊性,但对公务接待、停车费、误餐补贴报销的控制把关不严,存在费用较大、次数较多等问题。有的特殊行业和国有企业发放劳保随意性大,发放规定不具体,发放时间不固定,发放形式不规范。有的单位对专项经费支出记账和凭证整理不及时,存在票据管理不规范、记账科目不准确等问题。如:榆中县和平镇在2014年3月31日购买了2400元的清洁用具,其购物清单上显示在同一商户购买,而其在报销凭证中出现了三个经营商户的发票。
四是车辆管理不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完善,车辆使用、燃油购买、车辆保险等制度缺乏硬性约束。租用车辆频率过高和违规使用车辆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市安监局局机关和两个二级单位现有工作人员76人,已核准办公用车8辆。但该单位在1个月时间内,先后租用车辆达39台次,花费17160元,其中4次租车登记台账与实际使用情况明显不符。还有,个别单位把不属于本单位的工作用车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公务用车使用。
五是遵守工作纪律不严肃。一些县区和部门抓效能风暴行动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违反纪律的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有的上QQ聊天,有的上淘宝网,有的打游戏、看与工作无关视频,有的工作散漫、形象不佳等等。如:经济区规划建设局709办公室卫生环境差,工作人员孙肖手机看视频,孔维金玩手机游戏,经济区党政办马富龙串岗在709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且在暗访人员检查时,无动于衷、漠然视之。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