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计量院对嘉峪关市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
30.06.2015 13:4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嘉峪关市环境监测站邀请甘肃省计量院技术人员对嘉峪关市环境监测实验室在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了检定校准。
按照国家《计量法》,为环境监测提供数据的计量器具(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只有通过了计量检定,使用获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的仪器,并按国家颁布的测量规范或方法所测得的监测数据才是有效的。此次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包括:离子色谱仪、红外测油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烟尘(气)自动监测仪、环境空气自动采样器等共计61台套。通过检定,嘉峪关市环境监测站在用监测仪器设备均符合要求,具有出具可靠监测数据的能力。
图为省计量院技术人员对现场室用仪器设备进行检定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0.06.2015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