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境保护“三个加快工作”成效明显

11.11.2014  12:42

今年以来,庆阳市高度重视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前准备、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依法补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手续环境保护“三个加快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前准备工作成效明显。 从5月份以来,全市以学习培训为抓手,以宣传普及为重点,以开展专项行动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环境质量为目的,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新《环保法》宣贯工作。 一是 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学习宣传新〈环保法〉实施方案》。对宣贯时间、学习培训、准备工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成立了宣贯领导小组,落实了经费,加强了领导和宣传。 二是 以“六个一”为抓手,深化宣贯工作。制定了“环保法》学习计划" >一个新《环保法》学习计划”、收看了“环保法》专题视频辅导报告会" >一次新《环保法》专题视频辅导报告会”、开展了“环保法》知识竞赛" >一次新《环保法》知识竞赛”、免费赠送了“一批新《环保法》宣传手册”、开展了“环保法》进村入社宣传活动" >一次新《环保法》进村入社宣传活动”和“一次新《环保法》宣讲活动”,全方位、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宣贯活动。 三是 提前准备,为新《环保法》实施打好基础。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分层次组织对省市县监管的重点企业、行业、突出环保问题和信访问题,集中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根据新《环保法》要求,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市人大,按照2014年立法计划,做好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调研和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市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问题经过调研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全市结合实际相继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敏感区石油开发现状专项执法检查、建设项目清查、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环境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和环境大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石油化工行业和资源开发企业的环境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全市两级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52人次,检查企业281家,处理违法企业35家,处罚企业8家,罚款总金额39.5万元,停产整治3家,取缔关闭36家,向公安、住建、卫生、城管等部门移交10件。环保、水务、住建、卫生等部门集中排查城市饮用水源地12处、乡镇饮用水源地79处,掌握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基本状况,发现问题33个,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检查重点大气污染企业150多户,淘汰小锅炉60多台,关停小企业14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户。共清查各类建设项目1942个,对未批先建、环保设施没有落实“三同时”建设要求、未经环保验收投入生产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完成了市级环保热线受理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了环境信访周报制度、12369环保热线值班抽查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市级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投诉97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信访人。

依法补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手续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 及时安排部署。4月18日省环保厅视频会后全市迅速响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整治工作重点、步骤及要求,边排查、边整顿、边改进、边规范。先后于6月、8月和10月组织召开了两次工作推进会和县(区)环保局长座谈会,对存在的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针对整治工作中关于补办环评、环保验收、园区规划环评、环境监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县(区)下发了通知,分类分情形明确整改措施,指导、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序推进。 二是 扎实开展整治。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调查、填写表格等工作对1942个建设项目和企业进行了清理排查,基本摸清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现状,共查出未批先建项目348个,并对补办进展及有关档案资料进行了阶段调度,努力使补办环评工作年底前完成受理。 (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