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封山禁牧工作

20.07.2016  18:37
    庆阳市环县是农牧业大县,林、牧产业矛盾比较突出,生态植被保护难度大。尤其在原有的《环县封山禁牧管护办法》过期废止、失去处罚依据的情况下,封禁工作出现了严重反弹。为了做到“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两不误,环县就做好森林资源保采取四项强化管理措施。
  一是撤销原来办公、驻地在县城的封山禁牧大队,将原有30名封禁队员调整至10个国有林场,组建了以林场名称命名的10支封山禁牧中队,就近重新划分了封禁管护区域,每个中队承担2个乡镇封禁保护任务,与所在乡镇公益林管护人员,集中开展封禁管护和专项督查。
  二是针对乡村护林人员没有林业行政执法证,护林管护执法依据不足,无法落实强制性的限制管理措施的现状,该县林业局积极衔接市林业局,汇报市人大,建议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目前《庆阳市封山禁牧条例》一审稿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市人大工作组已深入环县、华池、庆城等县区进行了调研,年底前有望有出台。
  三是进一步明确乡镇封山禁牧管护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封山禁牧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县林业局已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工作方案,争取制定出台环县各级负责人的封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抓封禁工作局面。
  四是从2016年开起,提高已聘生态公益林管护员和天保公益林管护员的工资待遇,计划列支护林经费436.98万元,为全县210名护林员以人均2.08万元的标准,采取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形式放发年度护林补助,同时通过乡镇、封禁中队、林业局三方考核,及时清退不能胜任、看护不力的管护人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护林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管护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取得实效。(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