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环保局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PM10年均值连年下降

25.02.2016  09:47

2015年,白银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始终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积极采取联防联治、严查严控等有效措施,不断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有效促进了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新的空气质量考核标准,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省上下达的260天目标任务,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为108ug/m 3 ,较2014年同期下降11.5%,完成了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平均浓度112ug/m 3 的目标和省环保厅下达的特别控制目标, 成为全省完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3项约束性考核指标的三个城市之一(白银、酒泉、嘉峪关);在全省PM 10 年均值与2013年相比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下,我市PM 10 年均值较2013年同期下降了12.9%,全省仅兰州、白银、酒泉三个市州实现下降。

(一)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学习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学法为核心,订阅《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释义》一书,开展集中学习;以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班为重点,深入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以“一对一”普法送达活动为切入,面向县区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以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为载体,开展公众环保知识宣传;以六五普法、法律“七进”活动为手段,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针对性的环保普法宣传。以农村连片整治为契机,开展了农村环保宣传活动。以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行动、生态文明建设等环保中心工作为抓手,组织和引导新闻媒体及时开展宣传报道。

(二)明确目标,全面靠实治污工作责任。白银市环保局始终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白银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印发《白银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白银市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市先后两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分析问题、传导压力。相关部门和县区根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联动执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每年将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和项目纳入与三县两区及重点企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严格计划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做到了逐级分解,年初布置,年中检查,年终考核,有力保障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联防联控,全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是配合市住建局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督促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完成配套热力管网66公里,建成换热站18座,关停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181台,实现供热面积1000万平米,年削减二氧化硫4000吨、氮氧化物2000吨、烟粉尘640吨。二是不断加大专项监察力度,从7月份开始,市环保局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每月对市区建筑道路施工扬尘进行一次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督促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了扬尘污染。组织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开展了城区北部道路建设、建筑砂石料采选、石灰石生产企业粉尘专项整治,督促57家企业完成整改,有效减轻了市区扬尘污染。白银区从6月20日开始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加快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严控城区扬尘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有效改善了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三是市环保局主动配合发改、工信、质监和工商等部门,推进落实《商品煤治理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不断加强协同工作能力,出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等行动,切实强化燃煤质量管理,严厉查处煤炭生产、加工、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四)多方争取,持续加大治污资金投入力度。白银市环保局始终把重点污染源治理作为污染减排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来抓。2015年,全市共完成投资21554万元,组织实施了白银公司第三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程、燃煤锅炉、石料厂、石灰窑整治工程等,从源头着手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核定减排二氧化硫6000吨、化学需氧量900吨、氨氮100吨、氮氧化物4000吨,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省上的考核指标内。市环保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并将争取到的省上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的980万元专项资金和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划拨白银区,用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支持购置7辆道路清扫车、6辆洒水压尘车、1辆高压冲洗车、2辆抑尘车等设备,机械化清扫覆盖城区大部分主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从35%提升到55%。

(五)多措并举,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白银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落实环评前置审批规定,对项目选址、达标排放、总量指标以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审查,努力从源头控制新污染的产生。2015年,全市共审批项目345个、验收100个。为了促进企业合规正常生产经营,按照省政府56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环保厅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07至2014年“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先后清理出“未批先建”项目117个,逐个建立项目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实施跟踪督办和挂号销号制度,针对平川区、靖远县“未批先建”项目基数大,诸多因素制约环评审批的问题,我局先后3次召开协调会,并专门向平川区、靖远县政府下发督办函,督促协调解决了影响审批的关键问题。目前,清理出的117个“未批先建”项目中,有70个项目已补办环评手续,30个项目环评正在办理,17个项目因受市场影响不再实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定出台《白银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将环评单位纳入日常考核管理,先后对18家环评单位进行了考核,对1家环评单位进行了通报。

(六)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了环境安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64人次,检查企业620家次,处罚违法企业111家,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3家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1家企业实行了按日计罚,罚款35.5万元。全年共计罚款359.17万元,单笔罚款最高达53.4万元,共淘汰燃煤锅炉65台307蒸吨。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平台、12369微信举报平台等数据平台实施环境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入冬以来,针对市区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现状,又一次组织工作人员在城区开展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运行的108台燃煤锅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对10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督促完成提升改造46台、并网改造33台、拆除5台、查封5台。(白银市环保局 陶瑞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