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局长座谈会议

06.07.2017  10:52

7月3日下午,全市环保局长座谈会议召开。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各县(区)环保局长、市直环保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环保局局长杨漪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重点总结了上半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传达了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通报》精神;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全市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县(区)环保局长就2017年上半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了汇报;市环保局各分管领导安排部署了第三季度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第三季度是落实全年工作的关键时段。各参会单位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严格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序时进度,多头并进,查缺补漏,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第三季度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第三季度要抓紧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各相关县(区)要按照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切实做好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水质监测分析、查处水源环境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为全市即将开展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二是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建设。要按照市编委办《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机构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设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关于健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管机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街办)环保监管站等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切实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五落实”,确保尽快形成“市、县、乡”三级环保监管体系。三是做好重点污染源管理工作。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类制定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清单,配套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及考核计划,并确保重点水污染源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4次监督性监测,大气污染源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

会议要求,第三季度要抓紧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水源地调整工作。各相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做好辖区内水源地调整划分工作,为全市即将开展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二是推进乡镇环保机构建设。要按照市编委办有关设立乡镇环保机构的文件要求,以“事要有人干,人要有事干”为原则,督促落实人员、合理划分职责、全力推动开展工作,确保尽快形成“市、县、乡”三级环保监管体系。三是做好重点污染源管理工作。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类制定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清单,配套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及考核计划,并确保重点水污染源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4次监督性监测,大气污染源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

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意见,对今年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要再清理、再梳理,坚持以问题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为导向,对下阶段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交流发言过程中,各县(区)环保局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市环保局会后要再做沟通、再研究,提出明确的处理和改进意见。(庆阳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