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环保局加强“两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

02.06.2016  14:01

为防治噪声污染,确保“两考”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市环保局联合市建设局发出《关于加强“两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对全市“两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制定了夜间巡查计划和夜间值班制度,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在“两考”期间(5月20日至6月20日)严禁夜间(晚22:00时至次日6:00时)施工;要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3:0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在“两考”应试期间,考场周围严禁噪声干扰环境,考场周围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各类噪声源停止排放。

同时,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从5月20日开始连续开展夜间巡查,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餐饮、营业性娱乐场所、群众性娱乐活动场地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和振动场所的排查,从源头抓好治理。对处于环境敏感区的噪声污染源进行重点检查,责任到人,定期巡查检查。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在考试期间,在各考点派出环境执法人员蹲点值班,并要求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排除考场周围可能产生的噪声干扰,有效地保证“两考”应试期间的环境质量。(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