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五项措施积极贯彻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议精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5.03.2015  17:50

近期,庆阳市环保局及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关于继承发扬南梁精神的意见要求,采取局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职工自学研读的办法,迅速掀起学习高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学习效果,增强担当意识,统一思想认识,从环保工作实际出发,深化五项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是开展了重点区域涉水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制定了《沙漠周边区域涉水排放企业紧急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重点排查纳入2015年全省环境执法计划的12户沙漠周边废水排放企业和2个在建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将环县北部所有乡镇的排放污水企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均纳入排查序列。对查处的擅自停用环保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不到位和久拖不验等具体问题,依法下发了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要求,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环境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对全市在用的9个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79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区域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查清水源地区划现状、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实际取水及水质情况、周边环境隐患现状和水源地污染情况,依法落实整改。

三是开展了一季度环保工作督查。3月16日至20日,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阶段工作督查,市环保局组织7个督查组,对各县(区)一季度工作安排部署、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沙漠周边涉水企业整治、重点减排项目、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随机对重点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工作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查出的8县区30多个具体问题形成了工作通报,督促县(区)积极加以整改。

四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市、县环保部门严厉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擅自处理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以来查处的11起未批先建、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环境污染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在《陇东报》上公开予以曝光,分清责任,依法查处,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五是深入推进“双联”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部门优势,针对所联镇原县三岔镇高湾村和米家川村实际和近年的帮扶成效,制定了《2015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计划》、《全面推进2015年“双联”工作实施方案》,将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个人,落实“双联”六项工作制度,多方面筹措资金,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种植和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等活动,全面启动今年帮扶工作。(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