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展良好

14.01.2016  11:20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发布以后,张掖市迅速安排部署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立即启动了实施方案的编制。目前,编制工作进展良好,《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5-2050年》(简称《实施方案》)已完成,待市政府审议后发布实施。

一是前期工作准备充分。 根据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市环保局立即抽调业务骨干,组织编制小组开展前期调研、研究讨论工作,在充分借鉴兄弟市州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张掖实际编制了《<张掖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经征询市直及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意见后,由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执行。

二是市委政府高度重视。 9月7日,市政府组织24个市直有关部门和省属驻张单位,召开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确定了编制思路、具体内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进度表,将涉及编制工作的226项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开展行业基础调查及提交编写素材的时间。

是协同作战成效明显。 政府11个市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了行业基础状况调查,全市21个责任部门根据行业基础状况调查情况及行业工作实际,完成了素材编写工作。整个编制素材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删除了我市不涉及的船舶污染防治、石油开发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石化、氮肥、制革、印染、电镀行业污染防治等18个任务,整合了多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内容,加入了严守生态红线、河道清理整治、整治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污染、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加大湿地保护经费支持和投入力度等新的工作内容。

四跟进要求调整思路。 市直各相关部门积极加强与省上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市环保局多次派人赴省环保厅,对接落实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参加专题培训,及时掌握国家和省上对贯彻落实《水十条》的新要求,并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两次征求意见稿和报审稿,及时调整我市编制思路,确保我市《实施方案》的编制不偏离全省的要求。

是征求意见补充完善。 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两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32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对征求到的100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核实、讨论和沟通。同时,市环保局召开专题审查会议,对《实施方案》中难以把握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研究,最终形成的《实施方案》报审稿,并于12月31日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会议审查。(张掖市环保局—杨金英 李玉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