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质疑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未表达市民“声音”
原标题: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如何选出?
市民质疑:代表未表达市民“声音”
听证会现场欧阳海杰摄
中国甘肃网10月1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欧阳海杰 陶怡杉) 10月10日,兰州市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16名代表中有15人同意调价,其中消费者代表5人。“消费者代表究竟在代表谁的利益发声?此次听证会的代表是如何产生的?”连日来,市民不断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119000对消费者代表的甄选经过提出质疑,并认为消费者代表的身份信息不透明、不公开,这样是否符合听证规定?并认为消费者代表没有表达出市民的“声音”。昨日,兰州市物价局就此事作了相应答疑。
质疑一:消费者代表如何选出?
市民王先生:此次听证会共设17名听证人员,其中消费者代表7名,他们都是由哪个组织推荐的?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在听证会前期或当日不向社会公布7名消费者的具体身份和职业,只是简单公布了家庭住址?
西固芳馨雅园的张先生:他们小区有8栋楼,住的大多是老人,有的三四年缴不上暖气费,认为暖费涨价不合理。如果今年再涨,大家都拒缴暖气费,希望不要涨价。
家住安宁区万新南路一小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天然气供热价格便宜又环保,所以政府部门实施了“煤改气”,但刚改完就涨价,不管涨1.2元还是1.4元都高出了燃煤供暖费,感觉有“捆绑消费”的嫌疑。他担心,如果真涨了,会不会出现市民“弃气烧煤”的恶性循环。
兰州市物价局答疑:听证会参加人的选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分别以公开征集、自愿报名和委托推荐、部门聘请等方式产生。
7名消费者代表是由兰州市物价局委托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四区的消费者协会和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兰州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其他人员由兰州市物价局聘请。推荐程序都是严格和合法的,每一个单位都有推荐表,不存在什么隐情。
质疑二:消费者代表谁的利益?
“这些消费者代表的具体身份都没公开,我们怀疑与供热企业有关联,他们的声音并没有真实反映市民的声音”,市民陈女士说,6名消费者代表出席听证,5人同意涨价,难道他们自己就不掏暖气费?魏先生也说,朋友圈和微博相传,有几位代表是政府单位的公职人员,都享受单位供暖补贴,涨价多少对他们影响并不大,所以他们基本不能代表兰州广大人民的利益。洪先生说,听证代表是公众人物,应该公布代表的单位、工资、补贴及住房情况。市民张先生表示,“消费者代表中应有低收入人群和不享受暖气补贴的非公企业从业者或自由职业者,他们对每年采暖期缴费的压力感受最真实。”
同时,记者通过市民提供的具体联系方式,电话采访了三位代表。
听证代表桑敏是兰州市妇联的一名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自己是由单位推荐成为此次听证会代表。在参会之前他们所有的代表都走访了兰州市的供热站,看了相关资料,做了市场调查及供暖的成本价格调查,并对供热站周边的居民进行了走访才做的决定。当记者问道,她的暖气费是自己缴还是单位报销时,她告诉记者,暖气费是享受财政补贴的,至于补贴多少国家是有统一标准的。
另一位代表任涛,在兰州市总工会工作,同样是由单位推荐。任涛说,在听证之前,他走访调查了7个供热站,也对居民进行了调查了解。调查中他了解到,因供热站没钱买气,往年会出现间断性停暖。他提到,供热价格上涨,应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调价幅度不宜过高。
代表鲁文昌在团市委宣传部工作,居住在段家滩欣欣名苑。他说通过前期对供热站走访了解,觉得方案一比较合理,听证会上的观点也是自己真实的表达。至于他所在的单位每年发放的暖气费补贴,他说自己也不清楚有多少,应该有发放的标准。
兰州市物价局答疑:对于为何不公开消费者代表的具体工作单位和身份,兰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称,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对消费者协会或社会组织推荐产生的消费者代表,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公布他们的具体身份、职业以及收入,这次听证只是按照上报的材料公布了他们的居住地。代表们各自都有工作单位,在听证会上代表着各自的推荐方,但他们最终还是一名消费者,听证会上只是发表各自的观点而已,而最终价格的调整,还需要上报兰州市常务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