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民政局八举措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

26.08.2014  10:52

   为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中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玉门市民政局根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定目标,明确工作重点。根据省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玉门市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城乡低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对象范围、督查原则、责任追究及时限要求等具体内容。

 二是抓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印制了2万份《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每星期在《玉门新闻》栏目中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解读。并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制度,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城乡低保制度,成立了《玉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玉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调整了玉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玉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玉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和《玉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督查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

 四是重管理,探索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段。自玉门市核查中心成立以来,每季度对新增低保对象,必须经核查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合入户核查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入民主评议环节,对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的低保家庭进行定期审核,对群众举报或来信来电,核查中心都会及时开展入户调查,一经查实,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该出则出,低保标准该减则减。

五是抓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低保公示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监督长效机制,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禁“一保定终身”,严格执行全额保障对象2年和差额保障对象1年的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始终坚持“一评议”、“三公示”、“三审核”、“四公开”制度,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

 六是严要求,资金专款专用。玉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实施以来,对各级财政下拨或列支的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户核算,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全部通过金融机构和乡镇财政管理信息网,实现了涉农补贴“一卡通”,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切实杜绝了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低保金的情况发生。

 七是明纪律,提升清理规范工作成效。在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中明确要求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清理清查工作开展不力,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目前,通过清理整顿和全面规范,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735户4167人,新增申请对象745户2164人。

八是拓渠道,完善监管机制。在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中,玉门市民政局建立了社会监督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等组建城乡低保义务监督队伍,通过不定期的巡查方式,对城乡低保的审查、审核、审批、公示等核心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实施责任追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市、乡镇(街道)分别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专职接访平台,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结果,确保全市城乡低保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不变形。(玉门市民政局      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