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民政局“三个坚持”打造阳光低保
针对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对象认定不准确、不公平、“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玉门市民政局通过走访调研、逐步探索,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使城乡低保工作驶入规范化轨道。
一是坚持“逢增必入”。 自玉门市核查中心成立以来,每季度对新增低保对象,必须经核查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合入户核查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入民主评议环节,没有经过核查中心调查入户核实的,一律不得纳入保障范围。对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的低保家庭进行定期不定期调查,对群众举报或来信来电,核查中心都会及时开展入户调查,一经查实,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该出则出,低保标准该减则减。
二是坚持“逢进必评”。 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建立了由多方代表参加的城乡社会救助民主评议人员库,总人数一般不少于25人,经民主推荐、公示产生,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公信力,负责把好低保申请对象信息核实和上报的“第一道关”。建立评议工作机制,每次评议前,在评议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3(15-19人)人员参加评议,评议人员与申请人家庭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从而保证了低保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了低保公示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严格“进口关”,严禁“一保定终身”,切实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低保工作全程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诚信阳光低保。
三是坚持“逢变必调”。 今年,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后,低保对象实行差额施保,实行有效期管理,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审查制度。核查中心每年将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集中审核一次,准确掌握家庭成员收入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申请程序始终坚持“一评议”、“三公示”、“三审核”、“四公开”制度,努力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
(玉门市民政局 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