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院建立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

23.01.2015  18:35

        平川区检察院对失足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于日前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首个面向失足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室及心理宣泄室,并在心理疏导室中引入箱庭疗法、音乐治疗放松系统,在心理宣泄室中引入“宣泄人”,对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关怀,帮助他们有效宣泄和舒缓因犯罪而产生的不良情绪,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建自信心,快乐积极的工作和生活.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态势,这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同时,也影响着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后一般都伴有恐惧失望心理,情绪低落,对抗心理增强,丧失生活的信心,同时又怕进监狱,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如果教育引导不当,容易出现反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不良后果。
        平川区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挽救力度,将心理疏导、法制宣传、家庭感化等要素贯穿于整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一是专门安排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负责对进入该院批捕和起诉程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通过提审、约见、调查走访等方式将他们的性格特点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设计相应的心理疏导方案,同时跟踪案件进展,随时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服务,把封闭式的诉讼流程转变为开放式的心灵引导,通过亲情参与,温情感化,修复他们受伤的心灵,帮助他们辨明是非,重树信心,早日回归社会。二是以“清白人生、始于足下”专项预防活动为切入点,以“法制副校长”身份为依托,将工作阵地移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组织法制讲座,引导学生遵守法律、加强自律。三是积极协调区敬老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以“助老敬老,共迎春节”为主题的公益服务活动,帮助敬老院老人清洗衣服被褥、打扫卫生等力所能及的工作,要求帮教对象每天将活动感受写成受教日志,组织交流,肯定其心理、品性中的积极因素,使帮教对象进一步体验社会,感悟生活,树立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培养仁孝观念,引导他们对自己的人生确立正确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