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聘任大会在市院召开

18.05.2016  17:25

      5月12日上午,庆阳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聘任大会在市院召开。市人大副主任雷沫里、市院检察长田金、市司法局局长李在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副检察长张正民、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志杰和受聘的5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甘肃省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聘任唐继研等五十二名同志为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现场向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举行了聘任仪式;印发了《2016年人民监督工作要点》;人民监督员代表向大会发言。
      李在春就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后如何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和管理方式,实现了人民监督员管理外部化,充分反映了司法民主的时代要求和程序正当的法治精神。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的高度,看待人民监督员工作所担负的使命。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培训等服务工作,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要全面加强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特别要加强培训,确保每年培训一次。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人民监督员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三是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很强的法律性和专业性要求,需要熟悉刑事办案流程和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人民监督员要重视研究法律知识,掌握监督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成为公平正义和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同时,担任人民监督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多的是一种义务和责任。每位监督员都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人民监督工作的关系,遵守监督工作程序和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做到“三个不”:不违法、不越权、不凭个人感情办事。争当公正公平、清正廉洁的表率,自觉维护监督者的良好形象。 
        田金在讲话中表示,市司法局在人民监督员选任中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程序,最终选任52名同志为庆阳市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这些人民监督员都是社会各界的优秀代表,政治、业务素质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关心检察事业,完全符合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田金对新任的人民监督员表示了祝贺并对做好今后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三点期望。一是希望参与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度创新。人民群众通过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检察工作,有利于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和合法利益,具有深远的法治意义和时代价值。二是要齐心协力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全市两级院要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和经济保障。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评议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的协调沟通,争取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时间上的支持和理解。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我们诚恳地希望新聘任的人民监督员能认真履行职责,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积极发表自己真实的意见和建议,大胆监督。同时希望各位人民监督员在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注意了解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反映,特别是批评的声音和建设性意见,及时向我们反馈,我们一定会虚心接受。 
        雷沫里表示,多年来,庆阳市检察机关在加强选任管理、规范监督程序、创新监督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构建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体系,为我们今天开展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坚实基础。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检察制度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拉开了新的序幕。对于今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开展,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人民监督员肩负着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能够成为省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这是对大家的信任,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大家牢记职责使命,自觉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甘肃的高度,充分认识自身职责的重要意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切实增强做好监督工作。二是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有很强的法律性、专业性,需要遵循司法工作的内在规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新任人民监督员要尽快熟悉了解刑事办案工作流程,掌握履行监督职责必备的本领,为开展监督工作、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准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三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强化法治意识,尊重司法规律,根据检察机关侦办案件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对监督的每一起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要深入研究,吃透案情,理清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的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四是要切实加强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的一项业务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联系配合,紧紧围绕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使用、管理、考核、惩诫、退出等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