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档案局加强和规范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移和交工作
14.07.2016 14:31
本文来源: 档案局
近日,合作市档案局为加强全市各单位对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规范电子文件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电子文件归档于管理规范》)和上级档案部门目标管理任务的要求,下发了《合作市电子文件移交与接收规定》、《合作市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和《合作市各门类档案移交进馆详细范围》的通知。
通知要求合作市综合档案馆在接收2013年以后形成的纸质档案的同时,还需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步电子文件档案。通知发至市直各单位、乡、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综合档案室。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积极开展电子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市档案馆将对各立档单位做好电子文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电子文件档案接收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来源: 档案局
14.07.2016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