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档案局制定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22.04.2016  19:1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定西市档案局根据省档案局《甘肃省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第7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该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档案工作考核总则,是指对县区档案工作和全市各级机关(含人民团体,以下简称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考核。二是考核组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三是考核内容及方式,以对各县区档案工作、市直各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分为不同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评分分为现场和远程两部分。四是制定了严密的考核程序。五是考核结果运用,将依据《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并将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等作为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档案人员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认真落实好该办法,必将有力推动全市档案工作在新形势下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