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市有望率先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油

12.08.2016  20:38

  8月1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日前召开的全省车用油品提升改造工作协调会上获悉,我省计划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油品,我市将于今年11月1日起,率先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油品,以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减少污染。

  会议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和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或意见,争取在8月底前印发实施。由省质监局牵头,每年对全省车用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秩序,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减少大气污染。全省3家石油炼制企业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油品提升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力争我市于2016年11月1日起率先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油品,全省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油品。

  据了解,兰州石化公司今年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第一轮泄露修复与检测(LDAR)任务,庆阳石化公司和玉门炼化总厂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第一轮泄露修复与检测(LDAR)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