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1.10.2016  14:03
天水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9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维俊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崔玉军关于《天水市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天水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起草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两个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的要求,市安监局在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和省内外市州制定的相关责任清单,起草了《天水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天水市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多次开会集体研究讨论,广泛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并将修改后的送审稿及时提交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会议认为,这“两个清单”把安全生产责任量化到全市每个职能部门、每个领导干部和每个工作岗位,职责非常清晰,责任十分明确,待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委办和政府办名义下发执行。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担负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全面深化和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方式创新,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靠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