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严格道路开挖现场监管措施

25.03.2016  19:38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市建设局具体工作安排,3月15日起全市行政类开挖审批工作全面开展,为合理安排道路开挖,市政工程管理处严格现场监管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市政设施督察控制程序》,对行政类审批开挖现场采取旁站式专人监管和夜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开挖审批要求,对施工现场围挡是否规范、渣土是否覆盖、洒水降尘是否到位、“七牌一图”是否悬挂、“六个百分百”是否达标、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面积超时限开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三是对于施工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市政工程管理处将现场开具《道路开挖施工现场督察单》督促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单位,将开具《停工通知单》要求停工整改,责令停工后仍拒不整改的,将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市政设施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抢修现场的监管工作,确保市政设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