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扎实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26.11.2015  02:16
'); } 来源:省核对中心    日期: 2015-11-25    点击数:

    今年以来,张掖市核对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制定了《张掖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8+1”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工作,与24个单位部门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在存款信息核对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核对机制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议签订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与我市人社、财政、教育、房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市实情,研究制定了符合我市社会救助家庭信息共享查询的具体办法。抓住上级协议的主干内容,以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完善,形成了包括“提前沟通、征求意见、修改稿本、最终敲定、正式签署”的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完成了信息共享协议签署工作,为我市社会救助对象核对认定工作稳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8月,《甘肃省民政厅中国银监会甘肃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共享互查查询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市核对中心积极与市银监分局沟通协商,以全面准确落实社会救助为目的,联合下发了《张掖市民政局中国银监会张掖监管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由市民政局主导,市银监分局组织全市14家银行的信息共享协商。征求和整合各商业银行意见,起草完成了同各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截止10月底,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张掖分行等8大市级银行完成了协议签订。

    二是探索建立成员单位协调机制。 市核对中心在做好市级核对业务的同时,积极做好县区申请核对工作的协调对接。市、县(区)核对中心在收到各类核对委托需求后,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衔接,在规定时限内都能完成核对工作任务。8月份甘州区核对中心上报区房管局的核对申请,对甘州区1683户3224人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进行工作身份和公积金缴存情况核对时,出现市区同城、无法准确核对的实际情况,市核对中心第一时间向市人社、财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致函并派员协调沟通,由市级成员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区属单位完成核对工作。县(区)核对中心开展核对工作时,市本级9家商业银行信息数据,可向市核对中心市提出申请进行查询,其他5大地方性银行信息数据,可直接以所签协议在县(区)银行进行查询。核对工作向金融部门的跨越将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将为各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三是靠实核对信息安全保密责任。 严格执行信息交换保密协议,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加密技术手段进行数据交换。健全核对制度,规范核对流程,就核对内容、核对方式、核对程序、内部管控、结果应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核对工作的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和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核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完善信息使用程序,对在核对工作中获得的社会救助家庭相关信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传播和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核对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保密观念,严格依法核对、照章办事。

                                                    (根据张掖市核对中心提供素材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