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30.11.2016  17:03

  11月29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障购房群众购房资金的安全,有效维护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自今年4月份,兰州市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以来,大部分开发企业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资金监管制度,及时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纳入监管范围,然而也有部分开发企业无视规定,逃避资金监管,私自设立“账外账”,不按规定要求及时将预售资金缴存至监管账户,游离于制度之外。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近期市房管局、市物价局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检查活动。我市房管部门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对尚未缴存的售房资金应及时全额缴存至监管账户,及时整改。市房产局对检查过程中尚未整改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纳入企业信用考核评级范围,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停止其网签销售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