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活动---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部门单位将被通报

15.01.2015  14:04

  为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和省、市“两会”及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稳定,我市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5年1月5日至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这是记者1月11日从市安委会获悉的。

  据悉,此次排查整治活动要覆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人员密集和劳动密集场所。重点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医院、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

  《通知》明确,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监督”的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条逐项跟踪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尤其要注重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采取行政拘留、查封关闭及断电、断水、断燃气等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各县区政府和“三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本次工作。同时,对列出的58项消防重点隐患治理工作任务由县区政府牵头总负责,市直相关部门按工作职责配合落实,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和要求,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重心下移,压力传导,切实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社和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

  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检查组,会同有关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到基层和企业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对重点单位和重大隐患,实行市级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