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月9日,我市召开2017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会议提出,即日起,我市将在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不能仅仅予以查没或给予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要查明非法储存窝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左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非法生产、储存、运输行为的高发季节,更是烟花爆竹事故的易发季节。会议认为,销售终端存在非法烟花爆竹的背后,必然存在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甚至非法生产。不对这些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就无法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会议明确,今年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督,限点销售、限区域限时间燃放”的要求展开。即日起,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公安部门要按照会议安排,立即牵头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于在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不能仅仅予以查没或给予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要及时跟进,追根溯源,查明非法储存窝点,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充分发挥“四个清单一张网”的作用,严格按照“两个责任清单”以及《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安排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同时,近郊四区政府要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签订重点场所排查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目标责任书;公安部门要与各分局、辖区派出所签订“打非治违”和燃放管控目标责任书;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分解,靠实责任。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目标责任书》,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进行过程和结果双重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当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等各相关部门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