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04.09.2015  02:08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即日起至10月20日,兰州市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9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检查工作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检查范围是兰州市境内所有为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旅行社、宾馆酒店、餐饮购物、游乐等经营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五大行为成为检查重点。

    剑指五大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中,将重点检查五大行为。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门票捆绑、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夸大优惠、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

    ◆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

    ◆各旅行社之间、旅游购物商店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或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是否存在组织相关企业实施上述垄断问题的行为。

    ◆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本次全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以属地为主,市和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甘肃省价格行政处罚管辖分工办法》的规定负责具体检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除安排市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检查外,重点抽查部分经营单位。各县、区物价局(发改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所有经营单位(不含市上重点抽查的单位)和县、区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检查。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检查宣传力度,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拓宽案件来源和线索。结合本地区旅游行业的特点,主动提供服务,指导旅游业规范明码标价,倡导经营者明码实价,主动防范价格违法。

    专项检查结束后,价格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并督促落实整改。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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