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开展向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学习活动

22.12.2014  20:04

    11月21日,第四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兰州隆重召开。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倡导助残社会风尚,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鼓励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

    12月19日我市残联系统及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宣传自强模范先进事迹,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 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三运、副省长夏红民在第四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酒泉市政府副市长柴市长强调,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强化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继续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拓展帮扶内容、创新帮扶形式,不断完善和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弘扬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努力做残疾人的贴心人、知心人。

        会上,表扬了我市受表彰的自强模范3名,肃州区铧尖乡名流食品厂厂长冯正忠;玉门市金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马明;瓜州县西湖乡城北村一组农民高勇。

    助残先进集体3个,酒泉市财政局;酒泉市地税局;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助残先进个人3名,肃州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卢永生;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贺成荣;瓜州县财政局局长张新才。

    残疾人之家3个,肃州区双禧面粉厂;肃州区总寨镇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阿克赛自治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3名。肃州区残联理事长盛玉兰;肃北县残联干部董元浩;敦煌古城社区专职委员胡志军。

    市残联理事长李长波指出:继续发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残疾人以自强模范为榜样,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活动,与健全人一道共建美好家园。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全社会关注、参与残疾人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并向受表彰的自强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 

通过这次表彰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能够进一步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社会各界继续发扬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各级残联组织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残疾人搞好服务,共同推动酒泉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为酒泉市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