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2016年消保维权工作纪实
今年以来,庆阳市工商局以创建活力迸发的经济生态为战略引领,以“放管服”工作为契机,坚持消费问题导向,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维权工作呈现出多业态并举、多元化发展、多极点开花的新格局。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投诉举报908起,调处率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36万元。
宣传发力,搭建消费引导“课桌子”
市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七五普法”等重要节点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消费者宣传与经营者宣传、媒体宣传与其他形式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使新《消法》及配套规章及“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新政策,在短期内让广大消费者所知悉。“3·15”消费者权益日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现场受理投诉、公开曝光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先后发放《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甘肃省消保条例》、《庆阳普法》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布各类消费提示、警示10余条,组织“回访消费者”等便民惠民活动60余次,并通过电视专访节目,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专项整治,扭住商品监管“牛鼻子”
市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学生用品和成人服装等不合格商品的市场清查工作、“3·15晚会”曝光问题商品处理工作、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汽车市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市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59 人次,清查经营主体5896户次,立案查处15起,案值15.7万元,罚款6.65万元。围绕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加大对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商品质量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质量违法、消费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自觉,促进市场经营规范,当好消费者的“保护神”。
行政约谈,探索柔性指导“新路子”
市局针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等服务领域存在的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中间业务收费不明晰等行为,强制搭售、违规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行政约谈206家汽车销售、房地产、通讯、金融等服务企业。通过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实现事后监管向事前规范转变,提高监管维权工作效能。
科学监管,扎紧商品质量“铁笼子”
今年以来,市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法对城区流通领域食品加工机、电线电缆、衬衣、皮鞋进行了检测。市县(区)工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成抽检工作组,对辖区68家经营户销售的食品加工机、电线电缆类、皮鞋和衬衣等商品进行了110个批次抽样。向26家生产厂家及相关经营者送达了35份不合格商品抽检报告和复检申请通知书,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监督经营者采取措施,做好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
专项整治,树立为民服务“好样子”
为回应消费者对行业“潜规则”的关注,市局依法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行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工作,行政约谈了存在“物品丢失责任自负、消毒餐具收取费用、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问题的商家。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检查餐饮经营门店2861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行政警告38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3户,立案查处6起,即时处罚11起,撤销“霸王条款”等不合格告示178份,行政约谈92户,有效规范了餐饮行业经营行为,有力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