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积极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工作

16.02.2015  13:36

2014年,在天水市政府妇儿工委的指导下,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实施《天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天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方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妇儿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认真落实妇儿成员单位职责,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市工商局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四个落实”,即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多层次、广角度,宣传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积极借助“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设置宣传台,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重要性和工商部门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无照经营和整治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儿童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天水师院等学校,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远离传销,提高防范意识;依托非公党建平台,向非公企业积极宣传“两规划”,鼓励广大妇女在非公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非公企业妇联组织26个。

三是维护妇儿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就业。落实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大力支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鼓励、引导下岗女职工在社区兴办快餐、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为下岗女职工申办工商营业执照设置专门窗口,提供“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在服务中坚持实行“七办”原则:急事争办、特事特办、新事新办、好事多办、能办必办、难事想法办、本部门不能办的及时转办,做到领导、责任、政策、措施“四个到位”,让下岗女职工怀着希望而来,满意而归。全局结合开展 “红盾打假护农”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全市各个乡(镇)的消协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延伸维权服务触角,实现维权网络的全覆盖,确实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4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和全市各级消协组织涉及妇女儿童的消费投诉和举报共312件,案件办结反馈率为100%,为妇女儿童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8万余元。

四是强化质量监管,维护消费安全。高度重视流通领域妇女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监管执法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督促销售者依法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引导建立商品购销台账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促进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良好的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秩序。2014年开展了流通领域儿童用品、服装质量、不合格洗衣机和厨用洗洁精等4次大型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销售各类不合格商品案件17起,案值5.1万元;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活动,在此次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71人次,检查校园周边各类经营户1246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4户、临时摊点18户、黑网吧1户,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查处不合格小食品120余公斤。

五是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共同发展。结合“双联”行动实际,积极帮助渠刘村妇女办理妇女小额贷款前期手续,协助做好“0-3”岁儿童营养包发放工作,为30户联系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开展慰问困难党员活动,为3名生活困难党员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并开展了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全力帮助渠刘村妇女儿童走共同富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