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市州所在城市“蓝天率”要达82.6%

26.04.2018  10:12

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制定印发《甘肃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82.6%。

2018年,全省将以强化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政策科技支撑为主要抓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全省各县(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84.0%;14个市州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10.0%和8.0%以上,年均值分别控制在80和37微克/立方米左右。兰州市二氧化氮、臭氧上升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空气质量排名稳定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后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