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起 兰州市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原标题:明春起 兰州市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明年春季学期起,兰州市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城市学生教科书也要免费了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发展,兰州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起,兰州市将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对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根据规划,兰州市将统筹全市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
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获补公用经费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享受补助,补助经费一律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
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可携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学籍流动可携带。市县教育部门要严格学籍管理,确保教育事业年报中义务教育学生数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数据一致。财政、教育部门按上年末在籍学生数分解下达经费,以70%比例预拨,按当年10月底实际在籍学生数进行清算。学生学籍有变化的学校,要及时予以办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确保“钱随人走”。
明年春季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
根据规划,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兰州市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并免费提供教辅资料。同时,市级取消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专项资金。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以后年度,根据国家、省上的有关精神和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兰州晨报记者 崔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