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多措并举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

03.05.2016  08:20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4月29日,记者从2016年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通过一系列举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其中包括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居住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免费为居住3个月以上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等。

    据了解,2015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待劳动者来电、来访投诉7319起,涉及人数13480人,立案1232起,结案1214起,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1.3亿元,涉及人数10103人,追回押金22.5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立案33起,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15起案件并已向司法机关起诉,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刑事拘留8人,逮捕8人,取保候审1人,追回农民工工资869万余元。全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居住证23.69万人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办理落户手续23人。另外,目前已有符合条件的53户外来务工人员被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下一步,我市将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薪酬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加大监察力度,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拓展交通、水利、矿山等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劳动争议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制度,开辟农民工申请拖欠工资争议案件仲裁的“绿色通道”。优化培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兴农业精英主体,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带动农民工创新创业,发展“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同时,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措施,探索将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推进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将在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基础上,保障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落实居住证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居住证,并做好户籍转移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实物保障或租金补贴保障的形式解决农民工居住困难;做好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推动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面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政策措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健全农民工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对符合临时救助的对象及时给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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