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三定”方案审核工作

17.09.2015  02:47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许晗)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兰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对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三定”方案的审核工作;于9月30日前,按照“三定”方案完成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责、机构、人员整合工作。

    会议指出,要着眼业务工作需要、坚持平稳过渡原则,确保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期挂牌运行。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人员及软硬件设施配备工作,完成一站式服务标准制定、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于2015年10月31日之前,制定完成档案移交方案;于2015年9月30日前,由市国土局负责解决市不动产登记局办公场所问题,确保2015年10月31日前核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